18 年前,蓮實隆在與丈夫過著非常幸福的生活時被強姦,之後她發生了變化,被迫與丈夫離婚,為了撫養強姦她的人的孩子,忍受了 18 年的痛苦,即便如此,孩子是無辜的,還有她的血,所以她壓抑著那種痛苦來撫養孩子成年了,今天那個該死的男人回來找我,這一次他繼續這樣做,不僅是我,還有他的親生女兒。